星期三, 三月 12, 2008

柴 灣 十 惡 要 嚴 刑

Mar 10, 2008

柴 灣 十 惡 青 童 , 殘 酷 虐 殺 雌 性 小 貓 , 木 棒 追 窮 巷 , 活 活 打 得 骨 折 慘 死 。 其 中 一 名 惡 犯 , 是 年 僅 十 三 歲 的 女 童 。
英 國 殖 民 地 文 明 管 治 一 百 五 十 年 , 一 直 灌 輸 西 方 敬 愛 動 物 的 價 值 觀 , 但 因 為 改 造 教 育 年 期 未 夠 長 , 致 使 亞 洲 農 村 殘 暴 野 蠻 基 因 , 撤 出 後 全 復 發 。 連 非 洲 部 落 , 英 國 人 撤 出 後 也 種 族 殘 殺 , 特 區 之 董 曾 時 代 虐 畜 案 暴 增 , 也 不 意 外 。 英 方 留 下 的 殖 民 地 雷 , 就 是 防 虐 畜 的 刑 罰 太 輕 , 一 經 定 罪 , 草 草 罰 款 五 百 , 暴 民 可 向 法 官 的 臉 上 豪 擲 一 千 , 走 出 法 庭 , 馬 上 再 虐 殺 一 隻 , 豈 能 不 失 控 ?
香 港 想 做 「 紐 倫 港 」 國 際 城 市 , 反 而 要 恢 復 秦 始 皇 朱 元 璋 的 中 國 傳 統 刑 法 。 例 如 活 捉 柴 灣 這 十 惡 後 , 不 分 年 齡 性 別 , 叫 他 們 站 成 一 排 , 各 自 擲 一 枚 一 元 大 銀 : 擲 得 「 公 」 者 , 活 剝 皮 , 擲 得 「 字 」 者 , 則 凌 遲 碎 割 ,執 行 地 點 選 在 柴 灣 屋 邨 公 園 空 地 , 劊 子 手 可 由 湖 南 貧 困 山 區 招 聘 , 執 行 十 人 , 至 多 花 費 二 萬 , 成 本 屆 時 由 本 欄 第 一 個 募 捐 。
然 後 把 十 惡 的 屍 骸 血 淋 淋 吊 在 興 華 邨 對 開 的 天 橋 示 眾 , 每 人 的 嘴 巴 , 塞 一 隻 死 老 鼠 。 中 國 儒 家 信 條 : 「 養 不 教 , 父 之 過 」 , 十 惡 的 父 母 , 也 應 該 綑 成 一 串 , 着 其 裸 體 遊 街 , 由 柴 灣 到 銅 鑼 灣 走 一 圈 。 這 就 是 最 有 效 的 「 去 殖 民 地 化 」 兼 「 國 情 教 育 」 。 現 在 由 港 英 餘 孽 主 政 , 治 國 英 制 , 連 十 惡 的 半 身 照 和 名 字 也 不 敢 公 佈 , 有 個 屁 用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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