差 不 多 先 生 又 來 了
May 14, 2008
特 府 發 表 「 競 爭 法 」 的 諮 詢 文 件 , 只 約 束 民 間 企 業 , 政 府 本 身 的 生 財 工 具 , 卻 可 以 豁 免 , 引 起 一 片 笑 罵 聲 。
諮 詢 文 件 開 宗 明 義 , 已 經 露 出 反 智 色 彩 : 「 由 於 公 營 部 門 活 動 , 差 不 多 一 定 符 合 豁 免 和 豁 除 的 準 則 , 我 們 建 議 競 爭 法 不 適 用 於 政 府 或 法 定 機 構 。 」 甚 麼 叫 「 差 不 多 一 定 符 合 」 ? 「 差 不 多 」 是 「 差 幾 多 」 ? 草 擬 此 一 文 件 的 庸 官 , 是 一 名 思 維 粗 糙 的 「 差 不 多 先 生 」 , 「 諮 詢 文 件 」 水 準 如 此 , 可 以 論 斷 : 所 謂 競 爭 法 , 像 銷 售 稅 一 樣 , 必 定 流 產 。
「 競 爭 法 」 的 「 原 意 」 , 是 防 止 集 團 式 經 營 壟 斷 亂 抬 價 。 但 為 何 政 府 可 以 豁 免 ? 電 視 台 播 出 的 百 萬 人 訴 苦 大 會 , 顯 示 香 港 的 赤 貧 人 口 , 並 無 最 低 工 資 的 法 例 保 障 , 香 港 一 半 人 口 , 住 在 政 府 興 建 的 公 屋 , 政 府 就 是 大 地 主 , 公 屋 中 的 領 匯 商 場 , 特 府 不 顧 反 對 將 之 私 營 化 , 私 營 化 之 後 又 大 幅 加 租 , 政 府 難 道 是 全 天 候 確 保 「 公 平 競 爭 」 的 聖 人 ?
可 見 「 競 爭 法 」 諮 詢 文 件 的 魔 鬼 , 就 在 特 府 自 己 「 鬼 拍 後 尾 枕 」 吐 露 的 「 公 營 部 門 『 差 不 多 』 一 定 符 合 競 爭 法 準 則 」 的 「 差 不 多 」 三 個 字 。 就 在 「 差 不 多 」 之 間 , 政 府 可 以 斷 送 億 萬 金 元 的 市 民 利 益 , 不 可 讓 「 差 不 多 先 生 」 含 混 博 懵 過 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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