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五月 29, 2007

地鐵禁粗口

蘋果日報 陶傑2007-05-28黃金冒險號 地鐵禁粗口
  
  地鐵裏怎樣嚴禁說粗口?一個社會,走向集體的愚昧,再次證明,由這等小事化大的決策開始。地鐵車廂裏的刑事罪,應該是喧嘩。只要高聲囂談,強姦他人的 耳膜,包括高聲用手機叫鬧,就應該檢控。中國式的喧嘩才是罪行,舉世憎厭,不論喧嘩的內容粗鄙與否。在公共場合,不顧其他人感受,即使呼叫「曾蔭權萬 歲」、「你昨夜有沒有學習過基本法」、「不,我認為布殊攻打伊拉克係錯誤的」,不論這位喧嘩的大漢說話的內容多麼有學術水準,爭論的議題視野廣闊,總之有 損環境清聽,都應該關起來坐牢。
  
  相反,大學生熱浴愛河,在地鐵車廂裏,男孩子給他的小女友打電話,明明在喁喁細語:「昨夜,你給我×得冧唔冧?……吓?講喇,怕咩嘢醜啫,×得冧唔冧 喎──」旁邊的一個師奶,豎起耳朵細聽,聽見一個「×」字,馬上報警。這兩項個案,第一宗應該起訴,第二宗,不該有罪,但在這個恐陽具懼乳頭的反智「亞洲 國際城市」,一定會大混亂。還有就是在地鐵講粗口的人話題的上下文問題了。
  
  一個熱血青年,在地鐵用手機跟他的朋友攀談,該青年關心國是,對國家民族非常支持,地鐵到了旺角,他的朋友告訴他:日本首相小泉純一郎,新聞報道說, 今天又去了靖國神社拜祭了。「吓?咩話?」熱血青年大怒:「小泉嗰個仆街冚家剷,我×佢老母,他又向我國挑釁了?」隨即重複那一串針對小泉純一郎的廣東粗 口多次,地鐵一直開到藍田,粗口從未間斷,乘客側目,而小泉純一郎他令壽堂的貞操,不幸隔空受到重創。如此難得的熱血乘客,愛國有罪,受到地鐵檢控,會變 成華文報紙的頭條:「地鐵親日打壓愛國志士惹公憤」,隨即引起示威。法官迫於民意,不得不判無罪。該地鐵惡客走出法庭,舉起V字手勢,如釋重負,對門外的 攝影記者,滿面笑容,高聲再喊了一句粗口:「我今天×的,是地鐵當局那幫漢奸!」街坊掌聲雷動,寃情得到昭雪,公義終於獲勝。
  
  香港很熱鬧,正因為從學生報的獸交亂倫,到地鐵禁粗口,總有那麼一批蠢蠢的土人,以為殖民主撤走了,自己「當家作主」,作出天天不一樣的蠢蠢的決定。 對於這些人,我們應該欽佩他們的老母,當初生下這樣的「社會精英」,進駐淫審處和地鐵的高層,他們的老母,一點也不抵×,真偉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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