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 通 話 小 測 驗
Nov 15, 2007
特 府 推 行 「 普 通 話 教 學 」 , 自 我 「 捉 蟲 」 , 這 一 招 , 一 定 行 不 通 , 給 自 己 搗 亂 , 有 好 戲 可 看 了 。
首 先 , 請 問 特 府 三 司 十 二 局 的 各 名 司 長 、 局 長 、 常 秘 , 他 們 自 己 的 「 普 通 話 」 程 度 如 何 ? 不 妨 做一 個 小 測 驗 , 請 曾 特 首 、 林 公 公 、 唐 唐 、 鬍 孫 等 , 用 正 確 的 「 普 通 話 」 , 馬 上 讀 出 以 下 三 組 詞 彙
一 、 攝 護 腺 癌 ; 二 、 啄 木 鳥 ; 三 、 罅 隙 。
這 三 組 詞 彙 , 並 不 高 深 , 但 以 所 謂 普 通 話 誦 讀 之 , 每 組 至 少 有 一 字 , 發 音 與 粵 音 相 差 十 萬 八 千 里。 如 果 三 司 十 二 局 高 官 , 立 即 能 以 普 通 話 讀 出 這 三 組 詞 , 本 欄 立 即 給 他 們 磕 三 個 響 頭 。
如 果 不 可 以 , 則 請 問 : 連 特 府 的 高 官 , 「 普 通 話 」 也 不 及 格 , 則 為 何 他 們 可 以 獲 得 中 國 政 府 重 用? 很 明 顯 , 他 們 的 「 普 通 話 」 流 利 與 否 , 不 在 中 方 首 要 考 慮 之 列 , 而 是 因 為 他 們 的 哈 佛 、 港 大 等英 美 殖 民 地 的 學 歷 和 經 驗 。 既 然 自 己 身 為 精 英 , 普 通 話 不 必 流 利 , 為 何 要 強 加 於 香 港 子 弟 ?
語 常 會 的 田 少 , 或 自 知 「 普 通 話 教 學 」 之 不 可 能 , 已 經 有 所 讓 步 , 指 教 到 唐 詩 宋 詞 , 可 以 改 回 粵語 , 並 責 令 教 師 , 即 使 「 偷 雞 」 , 至 少 也 要 有 「 一 半 時 間 」 用 「 普 通 話 」 。
這 「 一 半 時 間 」 , 如 何 量 度 ? 是 不 是 由 教 師 一 邊 , 一 面 手 持 「 咪 錶 」 計 時 ? 如 有 違 反 , 即 抗 拒國 民 教 育 , 如 何 懲 處 ? 是 減 薪 停 職 還 是 開 除 ? 校 長 包 庇 , 又 如 何 一 併 處 罰 ? 凡 此 種 種 , 都 需 要 明確 答 案 , 切 勿 「 差 不 多 先 生 」 地 含 混 過 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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